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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一版)时代在进步,实践在发展,法律体系必须与时俱进。智库报告认为,生态环境法典既有对中国几十年来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成熟经验的传承,又将目光聚焦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彰显出植根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鲜明特质——

生态环境法典以坚定的人民立场,对“家门口”餐饮油烟、恶臭扰民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予以回应,体现了以法治力量增进民生福祉的价值立场;以鲜明的绿色导向,开创性设立绿色低碳发展编,把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要求融入各项制度安排;以科学的系统观念,统筹协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的法律制度安排,构建多元共治、全过程治理、全链条责任的制度体系。

在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原司长别涛看来,这份智库报告帮助人们准确理解生态环境法典的中国特质和世界影响,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向世界讲好中国生态环境法治故事。

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地球是人类共同的家园。面对日益复杂化的全球生态危机,没有哪个国家能独善其身。中国颁布实施生态环境法典,以中国智慧回应全人类共同关切,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了系统性法治方案。

智库报告指出,随着系统性、长期性、跨国界的生态环境问题累积,世界呼唤以更加综合、稳定、权威的法律制度安排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全球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需要超越单一领域治理模式,探索统筹历史责任、发展需求与未来风险的系统化法治方案,以解决多重叠加、相互关联的环境问题。

当前,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进展缓慢,环境法治约束力不足、执行机制薄弱等问题突出,更新法治理念,摆脱保护和发展的二元对立思维,构建更加成熟有效的法治支撑,才能有效弥合全球环境治理赤字。

智库报告强调,生态环境法典是推动应对生态环境危机的一次创举,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中国的法治智慧。法典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确立为生态环境法治的重要准则,推动发展与保护协同共进;坚持系统观念,把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置于同一制度逻辑和法治框架之下,改变了各自为战、各管一摊的治理格局。

多年来,中国坚定履行多项国际环境公约义务,提前实现多项目标。法典进一步整合相关法律规范,对应对气候变化、生物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危险废物管控等作出规定,构建起覆盖全领域的履约制度体系,确保兑现履约承诺。

智库报告称,法典专设国际合作条款,首次将“国家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的国际合作”确立为覆盖生态环境全领域的法律要求,将支持环保国际交流合作等纳入统一规范,将合作目标从被动履约升级为主动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使中国推动全球环境治理合作的路径更清晰、执行更有力。

“中国的生态环境法典不仅是中国环境法治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也为全球环境治理提供了具有借鉴意义的制度创新。”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英国)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龙迪表示,报告以独特视角和通俗语言向国际社会展示了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内容、国际影响和价值贡献,助力全球环境治理法治化进程更好地理解和借鉴中国经验。(记者高敬、李欣、张晓茹、朱文哲)

(新华社北京8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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