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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记者7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要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发挥食品从业人员“内部知情人”作用,鼓励其主动参与监督,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近日,国务院食安委发布《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按照意见部署,2025年12月底前,重点领域及较大生产经营单位将率先建立实施该机制;2026年12月底前,机制将覆盖至其他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口食品进口商及代理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等。

意见鼓励生产经营单位设立专项奖励资金,支持从业人员报告隐患,引导知情群众反映身边风险,确保取得实效。

(据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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