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融媒讯(记者次仁卓玛)6月5日上午,记者从拉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拉萨市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年4月29日,经拉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5月27日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6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据新闻发言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多吉平措介绍,随着我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在旅游业的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了旅游新业态发展缓慢、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短板、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统揽文化旅游工作全局,深入贯彻区、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精神,科学把握形势、明确目标任务,努力把文化旅游产业打造成为支柱产业。同时,更新观念,理清文化旅游发展思路;突出规划先行,推进文旅资源开发;突出融合发展,创造文旅新业态;突出区域联动,提升文旅整体水平;突出以人为本,改善文旅发展环境;突出特色精品,擦亮文旅金字招牌;突出开放共享,实现文旅合作共赢;突出改善民生,推进文旅惠民富民。此次出台的《条例》是按照相关原则要求,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予以规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我市文旅产业大发展。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为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对法规制定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统筹协调。《条例》草案经过反复修改,充分吸纳了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和专家论证会,多次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不同群体、不同领域的意见建议。《条例》共七章五十六条,主要包括规划建设、产业促进、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等内容。
执政兴市,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条例》的执法检查,促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并将《条例》的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