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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藏隐患 安全出行拒“黑车”

拉萨融媒讯(记者仁青拉姆)随着拉萨市对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整顿力度的不断加大,非法营运车辆处置法规成为市民关注焦点。为增强公众对相关法规的认知,引导市民规范出行,近日,记者采访了拉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就非法营运车辆处置相关法规向公众作出深度解读。

非法营运车辆俗称“黑车”,通常没有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却擅自从事客运业务。这类车辆常活跃于机场、车站、商圈等人流密集区域,以低价揽客,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挤压了正规从业者的生存空间。与此同时,这些车辆及其司机往往未经过安全检查和专业培训,给乘客的出行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拉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三队副队长顾绍军说:“非法营运的核心特征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包括客运和货运;二是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三是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例如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或检测不合格的车辆进行道路客运、车辆挂靠其他企业进行道路客运经营、租借或购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非法营运车辆潜藏着诸多风险。由于此类车辆未购买正规运营保险,也缺乏规范的事故责任认定与赔付流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不仅要独自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人身伤害赔偿往往也难以实现。顾绍军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针对非法营运行为,将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可能会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此外,为从根源上破解非法营运难题,拉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既严守管理规范,保障运输市场秩序,又充分考虑从业者需求,积极探索、精准施策,引导“黑车”司机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合法经营,助力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发展。拉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公共客运科科长沈天军说:“通过适当降低从业门槛,简化流程,使用双语考试,并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先进举措,促进驾驶员自由流动,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非法营运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更对乘客的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拉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呼吁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选择合法合规的营运车辆。若发现非法营运行为,可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45”或“12328”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将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共同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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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4 4 拉萨日报 c197776.html 1 非法营运藏隐患 安全出行拒“黑车”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