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融媒讯(记者格桑卓嘎实习生边巴央金)自2025年1月6日起,拉萨市正式推出超标电动车淘汰退市补贴政策,加快超标车辆淘汰,降低交通安全风险。为方便市民,全市范围内精心布局多个回收网点,鼓励市民主动更换合规车辆,保障出行安全。
在塔玛街道回收网点,前来办理补贴申领的市民排起了长龙,在社区工作人员与回收公司的紧密协作下,现场秩序井然,申领流程高效便捷。
“自补贴政策推出以来,前来咨询和办理回收手续的市民明显增多。目前,电动车政府补贴已达12.12%,如补贴达到100%,就不能再享受补贴,只能强制报废,希望大家尽快前往各自辖区网点进行补贴申领和回收报废工作。”塔玛街道工作人员达珍说。
据了解,此次补贴对象为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市公安交管部门登记注册的超标电动车(白底红字牌照)车主。补贴标准按蓄电池电压容量分为三档,48V补贴371元、60V补贴615元、72V补贴785元。申领补贴的车辆需具备电池、电机、车身“三大件”,申领人需凭车辆、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申领,且同一身份证、同一车辆只能申领一次补贴,若车主变更但未办理过户,则须持有效证明申领补贴。车主将车辆交至回收公司查验,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并完整填写报废审批手续后,经相关部门审验批准,补贴资金会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个人银行卡。
“政府出台的电动车报废补贴政策很好,我的电动车国家补贴了七百多元,回收公司补贴两百多元,一共拿到了一千多元。”市民周先生说。
对于未登记注册(无牌)的超标电动车,按照强制报废原则,车主须将车辆送至政府指定的回收网点报废。回收企业会依据车辆实际车况,给予相应的残值补偿。这一措施既保证了无牌超标电动车的妥善处理,又能为车主挽回部分损失。
“驾驶超出非机动车国家安全标准,且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超标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远远高于普通非机动车,严重威胁到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此,呼吁广大电动车骑乘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