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更名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社会建设委员会,撤销原社会建设委员会;增设农牧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更名及增设后,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五个专门委员会,即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社会建设委员会、农牧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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