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同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已达到51.6%,超额完成自治区“十四五”目标,为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示范创建方面,拉萨市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显著成绩。拉萨市荣获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自然城市”称号,并成功通过了“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专家评审。此外,市生态环境局还获得了全区首个“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荣誉称号。通过不懈努力,拉萨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在全区排名前列,成为了全区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标杆。
2024年,拉萨市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全面落实“双碳”战略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和谐共生。出台《碳达峰实施方案》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工作方案,稳步推进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助力碳汇经济发展,通过引进两家公司并签署林草碳汇开发战略协议,拉萨市已完成1676宗林权登记,积极推动绿色经济转型。拉萨市成功培育了10家国家级绿色工厂,并建立15个生态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全市的绿色建筑、绿色供应链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多个工业园区推进循环化改造。
在能源领域,拉萨市加快推进光伏等19个能源保供项目。西藏城燃公司氢氧一体化生产试点项目成功实施,并计划投资1.97亿元推进其他4个试点项目。此外,拉萨市成功入选“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并建成全区唯一的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
在生态保护修复方面,拉萨市持续加强保护地管理,那孜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项目完成。全面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并顺利通过自治区整体验收。2024年,南北山绿化工程完成新增造林13.72万亩,积极推进庭院绿化与水系治理工程。全市72个“十四五”生态类重点项目已开工71个并有序推进。
拉萨市加强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持续完善生态环境管理法规,海绵城市管理条例、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建筑垃圾全流程实施细则等颁布实施。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问题办结率达100%。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执法监督,全年摸排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1件,立案136件,磋商71件;开展执法检查1757家次,下达处罚决定书6起,处罚金额62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人。
2024年,在“生态立市”原则的指导下,拉萨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下一步,拉萨市将持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扎实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全面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奋力建设“美丽拉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