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融媒讯(记者旦增拉珍)日前,记者从2024年前三季度全区金融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9月29日,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出台了五项房地产金融新政策。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坚定坚持支持性的货币政策立场,结合西藏实际,同步出台并落实相关支持政策。
据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货币政策处副处长杨富彬介绍,一是先后两次下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再区分首套、二套及以上住房,目前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按照15%执行。二是下调我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目前我区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全国最低。三是调整存量房贷利率。要求我区金融机构原则上于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不区分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行批量调整,对高于西藏优惠贷款利率存量房贷,将其贷款利率统一调整为上一个重定价日确定的西藏优惠贷款利率水平。四是取消实际操作中新发放的二套及以上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统一按西藏优惠贷款利率执行,不再区分首套、二套及以上贷款利率。五是创设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并提高符合条件的贷款本金报销比例,推动房地产行业去库存。六是延长两项房地产金融政策执行期限。将“金融16条”中房企存量融资展期和经营性物业贷款政策执行期限从2024年12月31日延长到2026年12月31日,支持房企融资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