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融媒讯(记者齐永昌)日前,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进一步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经济惠民生助企业8条政策的通知》,有效利用补贴政策,切实惠及购房群众,提振住房消费信心,进一步支持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拉萨市出台促进住房消费、优化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细则,自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在拉萨市所属行政管辖范围内,购房者购买“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后所建造,按照市场价进行出售”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网签、备案的,给予房屋成交价(以网签备案合同总价款为准)8.2%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购房补贴每人只能申领1次,每套房屋也只能申领1次,购房者可向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及部分银行网点提交申请资料。
申请资料包括《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申请表》《西藏自治区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合同为经过拉萨市房产管理局网签备案的制式合同,网签、备案时间需在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购房者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
各受理网点将于每月5日前,将购房者提交的申请资料归集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对项目名称、所属区域、房号、购房总价、补贴金额、网签备案时间等内容在“拉萨发布”微信公众号中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按相关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贴资金发放,补贴资金通过申请人预留银行卡号直接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