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融媒讯(记者次仁卓玛实习生德吉卓嘎)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激活经济运行各类积极因素,有力推动全市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本月我市推出了8条促经济惠民生助企业政策,并于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执行。
推动农牧业健康发展是其中的第一条政策。为贯彻落实好这一政策,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制定了《关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政策的实施细则》《关于青稞出售补贴政策的实施细则》等,明确了补贴原则、补贴对象等。
执行青稞出售补贴政策是为了有效解决本地青稞商品化率低的问题,加快农户自产青稞的商品化,增加农牧民现金收入,能实现农牧民持续增收与经营主体降本增效双赢。“青稞出售补贴政策主要补贴对象就是我市所有县(区)和功能园区的农户。补贴的标准是农户向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一次性出售自产青稞200斤(含200斤)以上的每斤给予补贴0.3元(每吨600元)。主要补贴流程是先由农户申报,然后进行村级自查、乡镇街道审查、县级审核,通过审核后将出售补贴以‘一卡通’的形式兑现给农户。”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德吉群宗说。
近日,记者在曲水县曲甫村1组看到,村民克珠在村民的帮忙下,将自家青稞出售给曲水曲甫塔巴岭黑青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
克珠告诉记者:“今天我把自家的30多袋青稞卖给曲水曲甫塔巴岭黑青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现在合作社到我们农户家上门收购,而且每斤给2.3元,这次市里又有新政策每斤多给0.3元补贴,感到非常高兴。现在各级政府出台的惠民政策越来越好,我们种植青稞的信心更足了,非常感谢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