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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审理辖区首例“拒执罪”案件

拉萨融媒讯(记者次仁卓嘎)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个人立身处世的基本原则,但有的人无视诚信,面对生效法律文书依然心存侥幸,各种花式“拒执”企图规避执行。日前,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辖区首例“拒执罪”案件。

2022年,被告人胡某因未按法院判决向西藏某创业投资公司履行剩余64万元债务,西藏某创业投资公司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执行期间,胡某仍存在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后经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证,胡某在承租西藏某创业投资公司名下房屋后,有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认定胡某的行为属“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最终由墨竹工卡县人民检察院以胡某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公诉。4月2日,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胡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胡某当庭认罪认罚,本案择期宣判。

“依法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是每一位被执行人应尽的义务,但有些被执行人自作聪明,隐匿、转移财产,妄图逃避执行,殊不知其行为不仅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挑战了司法权威、触碰了法律底线,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普布扎西说。

近年来,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依托执行联动机制,依据司法惩戒措施的相关规定,大力惩戒了一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切实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有力维护了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同时为广大被执行人敲响了警钟,警示大家应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不可以身试法。

作为多次担任过人民陪审员的自治区金牌宣讲员巴桑在庭后说:“作为公民,我们应该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心存侥幸、隐瞒和转移财产将有可能触犯刑法,为杜绝上述问题的发生,我会将今天的所见所得宣讲给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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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 4 4 拉萨日报 c180738.html 1 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审理辖区首例“拒执罪”案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