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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 坚持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

王 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在西藏,宗教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2024年1月5日,王君正书记在全区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上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党的宗教工作方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引导广大藏传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必须有正确坚强的领导力量,科学的指导思想,这是方向和原则问题,不能动摇。所以,要确保西藏长治久安,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这是做好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工作的根本遵循,要在党的领导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围绕法治运行的各个层面,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各个环节,探索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工作的具体路径。

一、确保西藏长治久安视域下,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工作的根本保证

1.党的历史实践证明,做好藏传佛教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与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结成统一战线,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在党的领导下,藏传佛教完成了宗教制度民主改革,引导藏传佛教走上了正确发展道路;改革开放新时期,在党的领导下,藏传佛教开始拨乱反正;新时代,在党的坚强领导下,藏传佛教不断努力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藏传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共同奋斗。藏传佛教的发展实践证明,要做好藏传佛教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党的凝聚力优势,团结广大藏传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实现西藏长治久安和长足发展,确保国家安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贡献。

2.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应对藏传佛教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现实需要。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就致力于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经过不懈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这一远大目标,也更有能力、更有信心实现这个目标。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并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我们必须进行新的伟大斗争,“要时刻准备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当前,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藏传佛教领域出现一些新问题和新情况,例如,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互联网宗教问题也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难以管理,境外敌对势力通过互联网,利用藏传佛教加剧对我国进行渗透等。这类问题管理难度大,情况较复杂,处理不当可能引发严重后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对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有效应对藏传佛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坚持党对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工作的领导,是巩固和强化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必须要着眼于巩固和增强党的执政地位,着眼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着眼于西藏长治久安。只有不断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党的执政基础才能不断加强,党的执政地位才能不断巩固。在西藏,藏传佛教信众众多,所以,藏传佛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只有正确引导和广泛团结藏传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才能不断厚植群众基础,才能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不断强化党的执政基础。

(二)坚持党对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工作的领导,关键要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方向正确

1.着力巩固与藏传佛教界结成的爱国统一战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同宗教界结成爱国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处理宗教问题的鲜明特色和政治优势。新时代,要做好西藏宗教工作,必须同藏传佛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结成爱国统一战线,牢牢把握统一战线的领导权,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藏传佛教界学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尤其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自觉变革藏传佛教中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的内容,在坚持藏传佛教中国化方向的前提下,通过不断改革,使藏传佛教适应社会进步,成为维护西藏长治久安的积极力量。

2.夯实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要引导藏传佛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了解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了解奋斗目标,了解党领导西藏各族人民建设新西藏的辉煌成就,感悟今天的幸福生活,建设西藏的美好未来。引导藏传佛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紧紧围绕在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以实际行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夯实共同团结奋斗,建设团结富裕文明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思想政治基础。

3.在藏传佛教界继续深入开展“三个意识”教育活动,不断深化“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在重要时间节点,例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等时间,组织寺庙僧尼升国旗、唱国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爱国情怀,切实增强僧尼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更加自觉地履行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公民义务。

4.深入推进藏传佛教寺庙进行民族团结巩固进步创建活动,引导僧尼学习“四史”及西藏地方和祖国关系史等知识,引导僧尼积极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僧尼树立正确马克思主义“五观”理论,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5.引导广大藏传佛教僧尼和信教群众深刻认识十四世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认清十四世达赖集团政治上的反动性、宗教上的虚伪性和手法上的欺骗性,正确认识旧西藏“政教合一”历史,充分认识藏传佛教寺庙进行改革,实行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必要性,深入了解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的历史定制、宗教仪轨和中央权威,深入系统学习把握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充分认识藏传佛教要健康发展,必须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确保西藏长治久安视域下,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的根本遵循

1.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法治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古今中外治乱兴衰的历史深刻昭示,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建党百年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不断探索法治建设,实现了向全面依法治国的跨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伟大的时代孕育伟大的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将法治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来定位、布局和厉行法治,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必须长期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

2.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和基本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逻辑严密、论述深刻、内涵丰富、系统完备。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这“十一个坚持”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内容,从理论逻辑上可以分为六个方面。

第一,明确政治方向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前进方向,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走什么路、往哪里走等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

第二,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阐释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地位和作用,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坐标定位。

第三,部署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习近平法治思想回答了如何布局谋篇的问题,指明了战略部署和总体安排。

第四,指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明确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擘画了战略重点。

第五,指出全面依法治国要处理好的重大关系。习近平法治思想回答了如何正确处理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关系问题,指明了法治中国建设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第六,强调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阐明了在全面依法治国中,领导干部和人才队伍的重要性,指明了全面人才支撑和“关键少数”。 

(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化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工作

1.明确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工作的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处于关键时期,西藏也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但是,西方敌对势力企图利用十四世达赖集团分裂我国的图谋没有改变,十四世达赖集团反动分裂本质没有改变,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我们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开展藏传佛教管理工作,不断用法治改善执政方式和提高执政能力,保证西藏长治久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西藏,藏传佛教信众众多,在做藏传佛教工作时,要发挥群众的力量,在群众中尤其是信教群众中开展党的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教育培训,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用法治手段保证藏传佛教健康发展。

2.充分认识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工作对维护西藏长治久安的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做好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工作是西藏实现长治久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要深刻认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处理宗教问题,要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新时代,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提升宗教治理能力,是改善党的执政方式,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保证西藏实现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3.要明确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的重点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要求我们在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时,要重视法治运行的各个环节,要在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过程中,探索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工作的具体路径。

4.处理好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工作中的重大关系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关系包括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要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这些关系都要处理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这就要求我们要始终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处理宗教问题。

5.要明确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工作的重要保障。

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离不开人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建设好宗教三支队伍是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培养一支精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熟悉宗教工作、善于做信教群众工作的党政干部队伍;必须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必须要培养一支思想政治坚定、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学风优良、善于创新的宗教学研究队伍。

三、确保西藏长治久安视域下,做好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工作的具体路径

(一)坚持科学立法,为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工作奠定法律基础

1.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不断完善藏传佛教立法。

第一,形成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

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紧盯藏传佛教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织密织牢相关法律制度笼子。西藏要善于将藏传佛教领域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制度化、法律化,使之成为西藏各族人民普遍遵守的行为准则;要勇于探索,坚持先行先试,发现更多科学有效的制度举措,填补立法空白;要重视对藏传佛教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的研究,不断深化认识,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

进一步完善《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2017年,国务院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后,各地纷纷出台相应法规政策,西藏结合区情教情,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办法》以国家《宗教事务条例》为遵循,结合西藏实际,体现了我国法律体系上下衔接和内在一致性原理,为我区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工作提供了依据,但是在操作性上需要进一步加强,例如,在寺庙财产管理制度、寺庙社团法人制度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第二,做好法律制度“废改释”工作。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必须要以社会实践为基础,社会实践在不断发展变化,法律必须随之发展变化。从另一个角度讲,法律具有指引、预测、评价和教育等作用,良法为社会健康提供有力保障,要发挥法律的作用,其中一个重要前提是法律必须反映社会实践,反映人民需求,反之,法律如果和社会实践、人民需求脱节,便会形同虚设。这就要求我们要立足社会实践,立足人民现实需求,做好法律制度“废改释”工作,对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清理和修订,将不适应社会实践的废止,需要完善的及时完善,不明确的进行科学解释。

2.支持藏传佛教团体加强自身制度建设。

指导中国佛协西藏分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遵循,结合现代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修订完善西藏自治区藏传佛教寺庙章程;支持藏传佛教寺庙对教规戒律进行全面梳理和检视,按照藏传佛教中国化的要求健全完善藏传佛教寺庙内部规范,引导藏传佛教界人士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做到严格执法

西藏由于特殊区情,宗教工作在各项工作中具有特殊重要性,是关系西藏长治久安的重要因素,所以,宗教工作比普通社会治理事务更为复杂深刻,对相关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有更高要求。根据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规定,民委、宗教局、民政、工商、公安、国土、城建、规划、文化、旅游等职能部门都具有宗教事务执法权。各部门应肩负起各自的管理职责,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严格执法,保障藏传佛教合法运行、健康发展,为确保西藏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会议上指出,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要做好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工作,关键在于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1.要提升藏传佛教事务执法主体的执法能力。藏传佛教事务比一般社会事务更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这就对藏传佛教执法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针对互联网宗教,就需要执法人员掌握宗教学知识、计算机知识和传播学知识等,否则在处理问题时可能会以偏概全或顾此失彼。所以,要培养法治意识强、政策水平高、懂藏传佛教知识和善于处理突发性事件的执法人员;要建立健全藏传佛教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制度,一律持证上岗、定期审验,对不能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设定职业禁止;针对西藏部分宗教领域执法人员专业资格不足的情况,建议增加编制,扩充人员名额。

2.要严格执法程序。充分理解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切实做到藏传佛教工作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正确、程序规范、主体合法和内容合法等;切实做到执法公正、公开,执法过程既要合法又要合理,例如在藏传佛教执法行政处罚中,要向执法对象说明相关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等,制定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时告知相应的听证、复议及申诉等权利,使执法对象知晓执法的法理依据,明确自己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从而提升其理解合法进行宗教活动的要求及接受处罚、履行义务的意愿,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3.加强执法监督。要建立健全针对藏传佛教事务的专门监督机制;要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要创新监督方式,善于利用新媒体进行监督。如在相关部门网站开辟专区监督,利用一些小程序,对问题线索即拍即传;利用一些平台收集线索,梳理上报。这些监督方式能形成全时段、无缝隙的监督合力,有效弥补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三)公正司法,确保每一件涉及宗教的司法案件都体现公平正义

司法是保障人民自由权利、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司法公正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中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1.司法公正可以引导信教群众尊重司法程序。

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的程序至关重要。司法公正首先强调的是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既可以让当事人了解案件审理的过程,又可以教育全社会尊重程序。当信教群众因为程序正义而选择相信司法判决时,就愿意遵守判决,愿意遵守法律,这有利于形成信教群众信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司法公正可以引导信教群众尊重法律权威。

法律是公正的化身,所以,人们才愿意服从和遵守。司法过程就是主持公正的过程,如果司法丧失公正性,法律也就失去了公正的权威。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还要严重,因为犯罪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败坏了水的源头”。反之,对于公正的审判,人们自然愿意遵守,法律的权威也会逐渐生成。

3.司法公正可以使信教群众树立对法律的信仰。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司法公正对于信教群众形成法律信仰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司法机关能够公正司法,信教群众才会相信法律、服从法律,才会将法律视为维护自身权利的武器,才愿意服从法律,这样,和谐社会会逐渐形成。

4.加强司法机关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司法能力。

司法队伍尤其是法官队伍的综合职业素质,包括职业技能、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主体条件。加强司法队伍尤其是法官队伍建设,是确保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要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大力弘扬以“忠诚为民、崇法尚德、公正廉洁、刚正不阿、改革创新”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要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司法水平,通过培训、自学等各种形式,学习业务知识,培养双语法官,切实提升满足信教群众司法需求;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廉洁司法。同时,司法机关尤其是法院要严把“进口关”,严格依法公开选拔法官,同时要疏通“出口关”,引进竞争激励机制。

四、营造全民守法的氛围,形成良好的宗教管理法治环境

更好地管理宗教事务,依赖于良好的法治环境,没有良好的法治环境,会导致群众缺乏法律意识、漠视法律,不愿意学习和遵守法律。如果出现这种问题,对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工作会形成极大挑战。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必须重视培育宗教法治氛围,形成良好宗教法治环境,这就要求我们要从各个层面,从不同侧重点做好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教育。

(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宗教政策、法律法规

做藏传佛教工作,群众不是看你怎么说,而是看你怎么做,树立法治威信就要从领导模范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抓起。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从思想上切实认识到藏传佛教工作的重要性,采用培训、自学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学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学习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要重视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培训;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要经常性系统性地开展干部培训,并经常进行考试,对不达标的领导干部进行相应处理,建设一支精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熟悉宗教工作、善于做信教群众工作的党政干部队伍。

(二)培养和增强藏传佛教界人士的法治意识

继续在藏传佛教界进行“三个意识”教育,有计划、分步骤对藏传佛教团体成员、藏传佛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教育,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学习自治区相关规定,着力培养他们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培训,使藏传佛教界人士能正确理解、熟练掌握宗教政策法规,提升接受依法管理的意愿,提升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并带动信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支持藏传佛教界人士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努力挖掘藏传佛教扬善抑恶、平等宽容、扶贫济苦等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解释。

(三)在群众中大力开展普法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在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工作中,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绝不能容忍有法外之人,法外之教。

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做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重要基础。要重视对群众尤其是信教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教育新形式,如利用新媒体、社区等载体开展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把宗教法规送到广大群众手中和心里,送到偏远农牧区,消灭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盲区”“误区”和“死角”;教育、文化、司法等部门,共青团、工会和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利用自身优势,采用灵活有效、生动活泼的形式,对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进行党的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培训,要使群众熟知党的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要积极引导不信仰宗教的群众充分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习惯,不干扰正常的宗教活动。要帮助信教群众树立“宗教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法治观念,要能正确分辨合法的宗教活动、违法甚至构成犯罪的宗教活动,从而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作者单位:中共拉萨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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