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融媒讯(记者杨璐)近年来,达孜区人民检察院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抓手,依法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取得了突出成绩。2023年,该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
达孜区人民检察院将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该院干警在海拔4000多米的寺庙开展执勤值守、社会面巡查任务,结合“作风建设年”等活动,入户宣讲党的惠民政策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达孜区桑阿寺管委会副主任洛桑多吉说:“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现场咨询等方式,增强了我们广大驻寺干部及僧人的法治意识,引导我们争做法治建设的宣传者、参与者、实践者,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希望以后多开展这样的活动。”
该院把创建“‘初心’坚持执着,‘守心’能动履职”党建品牌作为重要抓手,除与干警面对面交流思想外,还创办了“初心室”,改造完善了党支部活动室,打造富有新内涵的检察文化走廊等,激励广大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通过创建‘初心室’、打造文化走廊等系列举措,在全院营造‘创新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的和谐环境,充分调动了全院干警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了大家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干警的精神面貌有了明显的变化。”达孜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茹格叶告诉记者。
据统计,2019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各类案件1127件,2020年度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2023年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达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强巴卓玛说:“下一步,我院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将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与检察职能相结合,持续加强民生领域的法律监督,优质高效办理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