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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良法善治推进和深化新时代西藏爱国主义教育

刘培勇

爱国主义教育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对爱国主义教育立法工作作出重要部署。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下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首次对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作出专门立法规定。爱国主义教育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整合深化了百余部法律法规中的关于爱国主义的内容,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是强国复兴的重大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心、民族魂。爱国主义的心和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历数千年经久不衰最强大的精神基因 和情感动力。特别是在近代,中华民族遭受前所未有的“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的劫难最终能够凤凰涅槃、浴火重生,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就是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激励着无数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为民族振兴和国家富强前仆后继、舍生取义,在绝境中为国家和民族赢得了新的生机。

颁布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充分体现了强国复兴的国家意志。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性问题加剧,因民族事务治理不善而导致的国家和地区冲突多发高发,多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建构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挑战。因此,爱国主义教育也是世界各国教育的必修课。特别是要看到,对多民族国家而言,爱国主义教育的力度和成效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是国家抵御外部风险,克服内部矛盾的精神基础,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稳定发展,可谓是国之大者,必须凝心聚力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爱国主义教育法紧紧围绕“培育和增进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情感,传承民族精神、增强国家观念,壮大和团结一切爱国力量,使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这一目标任务,明确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根本原则、主要内容、职责任务和实施措施和保障条件;同时也清晰界定了对损害国家尊严、违背爱国主义精神,必须禁止的各种行为的法律责任,充分体现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国家意志,完善了爱国主义教育的法律体系,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强大法律武器。

颁布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有利于凝聚强国复兴的磅礴力量。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中华民族书写了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实现了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进入了伟大复兴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实现伟大复兴绝非一片坦途,从外部来看,敌对势力对我国和平发展的遏制、打压力度加大并将可能在较长时期内持续;从内部来看,我国是当今大国中尚未完成统一的国家,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社会主要矛盾仍然突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任务繁重艰巨。面向新时代新征程,高举爱国主义伟大旗帜,以良法善治推动和保障爱国主义教育,有利于壮大和团结一切爱国力量,振奋强国复兴的坚定意志、共同愿望和强大信心,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爱国主义真正成为全体中国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磅礴力量。

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是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引领下,西藏进入历史最好发展时期,西藏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各项事业取得全方位进步、历史性成就,与全国人民一道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同时也要看到,西藏当前正处于“五期叠加”的特殊发展阶段,稳定和发展仍然面临着突出的风险挑战。在社会主要矛盾方面,西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务艰巨繁重”。在特殊矛盾方面,西藏长期以来都是西方敌对势力遏制分化我国的重点地区,反分裂斗争的形势严峻复杂并呈现出新的特征。

西藏面临的社会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表明,以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为契机,不断深化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引导西藏各族人民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增强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荣誉感,把最自然最朴素的爱国情感升华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进一步营造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的浓厚社会氛围,是全面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固本之举,长久之策。

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西藏爱国主义教育的实践要求

爱国主义教育法旗帜鲜明地提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指导思想,明确职责任务、实施措施和支持保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是要始终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祖国的命运和党的命运、社会主义的命运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爱国主义才是鲜活的、真实的,这是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精神最重要的体现。”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就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重点开展好党的指导思想,以及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西藏地方和祖国关系史教育。坚持用党领导人民取得的伟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凝心铸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引导人民、教育人民、感召人民,凝聚起西藏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强意志。西藏是红色沃土,在党的领导下雪域大地孕育形成了伟大的老西藏精神和“两路”精神,涌现出孔繁森等感人至深的时代楷模,深刻诠释了正是强烈爱国主义、家国情怀的大义彰显,激励了一代又一代西藏儿女为了党和国家事业而艰苦奋斗,这也是新时代全面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最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是要坚持以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着力点。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所在,是爱国主义教育实践的重要目标指向。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西藏居于抵御美国等西方反华势力遏制分化中国图谋的前沿阵地,是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重点地区,是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战略地位。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擘画了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对西藏的爱国主义教育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西藏地处祖国西南边陲,担负着固边强边兴边的重要使命。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强调,确保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是西藏工作的根本任务和头等大事,“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是西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改善民生、凝聚人心”是西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爱国主义教育法贯彻落实,必须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把爱国主义教育融入深化西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做好强边固防工作之中,引导西藏各族人民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增进“五个认同”,自觉维护边疆繁荣稳定,守好祖国“西大门”。可以说,抓住了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这个着眼点和着力点,西藏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就抓住了纲和魂,就能够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西藏篇章提供思想保障。

三是要坚持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鲜明主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这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种精神是凝心聚力的兴国之魂、强国之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国家梦、民族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想,为民族复兴踔厉奋斗是中华儿女爱国主义最自然、最朴素的真挚情感。爱国主义教育法把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鲜明主题,顺应了历史大势,寄托着中华民族的夙愿和期盼,赋予了全体中华儿女共担的民族大义,扎紧了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精神纽带。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主题越鲜明,爱国主义教育就越鲜活、真实,因而也就能够完全体现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的根本政治属性和政治方向。

西藏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关键板块和重点环节。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西藏考察调研,庆祝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发表了一系列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为西藏发展稳定把脉定向、指路领航,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西藏工作的特殊关怀、对西藏发展稳定的殷切期望。西藏贯彻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就是要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聚焦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鲜明主题,把党中央的关心关怀转化为激励西藏各族人民争做“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在强国复兴伟大征程中奋力谱写更加绚烂的西藏篇章。

全面推动爱国主义教育法在西藏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要在丰富深化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的同时,广泛动员各方面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各尽其责,共同推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化常态化,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使爱国主义教育法在雪域大地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一是要坚持全民参与,深入推动。坚持主题鲜明、融入日常,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把爱国主义教育法普法宣传作为依法治国依法治藏的长期基础性工作,结合西藏实际,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有酥油味和糌粑味的方式,深入阐释和普及爱国主义教育法,让西藏各族人民群众不仅知道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了什么,还要知道法律这样规定的道理是什么,从而以法律为准绳,不断深化和增进对爱国主义的思想认同、情感共鸣和行动自觉。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和各级党校、学校的讲台,依托“八五”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以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民国防教育日等为节点,围绕典型案例、生动事例,深入浅出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推动爱国主义教育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网络,不断提升西藏各族人民群众对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内容的知晓度,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普法宣传的实践格局。要坚持思想引领、文化涵育,教育引导、实践养成等方面同步推进,使西藏全体人民成为法律的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是要坚持突出重点、精心培育。少年强则国强,爱国主义教育法突出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重视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把爱国主义精神贯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全过程,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青少年的心灵深处。”抓好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是西藏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重大任务。要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西藏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全过程,明确责任、改革创新,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指导学校办好、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各类学科和教材中,体现在“新旧西藏对比教育”“西藏地方和祖国关系史教育”以及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的教育实践活动中。习近平总书记谆谆教导:“要爱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爱国,是人世间最深层、最持久的情感,是一个人立德之源、立功之本。”要贴近青少年的学习生活及认知能力实际,把爱国主义教育和青少年的个人成长紧紧结合起来,做到“利于国者爱之,害于国者恶之”,自觉把自己的人生同祖国的前途、把自己的人生同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扎根人民,奉献国家。

三是要坚持各方协同、共同推进。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各方配合、协同推进,方能久久为功。各级党委和政府应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级教育、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信、文物等部门和各类群团组织、基层人民政府要根据各自职责,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工作体系,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确保爱国主义教育法能够得到全面贯彻实施。要加强与爱国主义教育法相关联的配套制度机制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加大对违法失职行为惩戒力度,以科学高效的制度体系确保爱国主义教育法有效实施。要落实监督和执法主体责任,对违反爱国主义教育法的行为,进行及时有效处置,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作者系中共拉萨市委党校高级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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