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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建立群众来信 7个工作日内回复制度

群众来信是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司法诉求的重要渠道。近日,肩负控告申诉检察职能的最高检第十检察厅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开展办案组设置改革,全员出动,做到7个工作日内答复群众来信。

据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今年1月起,最高检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对转到控告申诉部门的群众来信,自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程序性回复,有管辖权的检察院在3个月内完成办案过程或结果答复。

走进位于北京石景山区的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办公区,记者看到,从全国各地寄往最高检的信件每天都被运到这里,由12309平台负责信件运送、收发、搬运、剪订、分省、贴码等前端处理工作,提高来信流转效率,为办案人员回复留出时间。

徐向春告诉记者,为了让群众及时知悉信件处理进度,最高检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针对不同信访事项制定群众来信回复模板,印发各省级检察院参照执行。对属于最高检受理的案件,明确答复已转相关部门审查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需要来信人补充材料的,将补充材料详细目录告知来信人;对不属于最高检管辖的涉法涉诉案件,明确告知信件转送去向,并告知来信人与有管辖权的检察院联系……

据悉,为提高信件处理效率和跟踪督办力度,最高检第十检察厅正对现在运行的网上信访办理系统进行优化升级改造。(据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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