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明
久未联系的M同学忽然给我打电话,在我看来,同学也好,老乡也罢,都是上天安排的,其实未必有什么特殊的感情。谁要做你的同学或老乡,又不是自己可以选择的,你有什么办法?因此,同学或老乡之间没有联系是很正常的。“朋友”就不一样了,那是自己后天找的,自己可以决定。所以,寒暄之时,我就在想,M同学素来与我仅仅是同学而已,并未到“朋友”的份上,这次突然想起我,大概会有什么事呢?
M同学在外地一家事业单位上班,他所在的城市与我毫无渊源,他的工作与我没什么关联。M同学并没有读书写作的兴趣,在工作之余也和我谈不上什么共同话题。如今大家的时间都是宝贵的,要说他专门腾出几分钟来问候我,我是怎么也不会相信的。
果然,该说的套话说完之后,M同学亮底牌了。他说:“有个小事要麻烦你一下。我正在准备申报某某荣誉,根据有关条件,如果在报刊公开发表过一篇文章的话,分量更足,把握更大。没办法,只好请你这个才子帮我写篇文章,我到时找路子发表一下——不过时间要尽快。”
我一时哭笑不得,问他:“为什么要我写?你自己怎么不写?”他爽朗一笑,说道:“我哪有时间写文章呀?这种事,也就你最合适了,当然找你呀!”
我努力控制情绪,说道:“原来在你这个干大事的人眼里,我的生活是这么的空虚,以致要麻烦你来安排事情给我做了。你一个每年可以随时休假的人,给我这个连双休都不能确保的人比时间,真是够有底气了。这件事,依我看,还是你自己最合适。”
M同学没有听出我的不快,还在笑嘻嘻地说:“你不就是喜欢写文章嘛?这事对你来说,小菜一碟了。你也知道,我从来就不爱动笔,怎么可能去干这种事呢?”
我不想与他继续纠缠,正色说:“既然自己不喜欢,何必勉强别人,又何必强求这样的荣誉?并非每个写文章的人都如你想像的那么清闲、那么随便,这事到此为止,不再说了。”
挂了电话,不禁悄然叹息:唉,因为写文章的事,又得罪一个人了。的确,我不是第一次遇上这种事情,从大学时代开始,就经常遇到嘴一张,叫我帮忙写各种文章的。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对写作这行为毫无看重之意,对文章这东西也很是不屑,认为就是个随手可扔的敲门砖而已。有人甚至如此作豪爽状:“文章发表以后,稿费还是归你。”好像这已是莫大的恩赐。偏偏我这人信奉“言为心声”,十分讨厌做这种捉刀之事,也看不上这种弄虚作假骗取荣誉之事,所以毫不犹豫一概拒绝。
多年前,我上班,写稿是我的工作,有些人不理解写作者的原则,信口叫你帮忙造假,倒也可以理解。后来,那些同级别的人连自己使用的文稿都要别人去写了,竟然还有人不假思索就开口让我给他写个人所需的文章。我想,自己真是成也文章败也文章,只要还在写文章,大概就会被人归为无聊之人的行列。这些人为什么动辄叫人家代笔?一方面,在他们看来,写作就是一件极其随意之事,根本不需要付出精力和心血。所以,其心里是很不在乎这事的,甚至认为自己给谁一个任务,还是给了人家锻炼的机会;认为文章就是用来达到某种目的的,天下文章一大抄,与其自己抄不如让别人替自己抄,请人代笔这种行为也就毫无羞耻可言。
很抱歉,关于写作,我就是这么机械,既要维护写作者的尊严,也要维护文章的尊严。写作不是工厂的生产流水线,想写多少就有多少;写作也不是小孩子捏橡皮泥,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换了我,如果自己写不出,即使别人诚心诚意送一篇作品给我,我也不接受,因为那不是我本人的东西,受之有愧。同样的道理,要我将自己写好的东西奉送给别人,对不起,我也没那么大方,哪怕这些文字再低劣。
对我来说,写作就是这么一件有原则有底线的事,要么不写,要么认真写。如果要我违背内心去码字,或者摒弃写作者应有的立场去为沽名钓誉破坏公平之类的行为推波助澜,我宁愿选择出卖体力,去工地打土方或拉大板车。这些虽然辛苦,但总比出卖灵魂要高尚。
所以,为了相互不红脸,也为了让我少得罪人,“帮我写篇文章”之类的要求,就别在我面前提起了。